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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3.1.4 如留言办理单位需要开通回复账号,可开通机构用户账号(查看详情)。
1.3.1.5 如果您需要以企业名义发布涉及经营问题、营商环境提升方面的留言,可以进行法人账号认证(查看详情)。
1.3.1.6 用户的其他权利和责任可详阅《用户权利与责任》及其他相关条款。
1.3.2.1 用户可自行选取留言的领导,选择留言的类型及领域,需填写标题和正文。
1.3.2.3 正文中必须有逻辑清晰、要素齐备的文字描述。对于无文字描述或文字描述不清晰、不完整的留言,本平台暂不支持。留言形式除文字外,您还可以添加位置信息,以及有合法来源的图片、视频以辅助描述情况。
1.3.2.4 为便于办理单位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并进行办理,请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及准确的当事人(个人、法人或非法人组织)名称,与留言相关所必需的地址、事情经过、诉求等信息。
1.3.2.5目前APP客户端和小程序支持视频文件的拍摄和上传,可按需使用。
1.3.3.1 办理机构收到您的留言后,将按照您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、办理、回复。
1.3.3.2 具体回复时间和您提供信息的详实程度、事项办理的难易程度相关,请耐心等待。
1.3.3.3 留言办理进度,将通过“领导留言板”消息中心及APP推送给您。您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进行查阅。
1.4.1 为了能使用本服务,按照中国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用户需同意以下事项:依相关注册提示填写信息,并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和合法性。若用户提供任何违法、不道德、不真实或人民网认为不适合在人民网及本平台上展示的资料,或者人民网有理由怀疑您的行为属于程序或恶意操作,人民网有权暂停您使用账号并通知您限期改正,拒不改正的,人民网有权拒绝您于现在和未来使用本服务之全部或任何部分。
1.4.2 普通用户和法人用户可使用如下服务:在本平台相关地方板块或部委板块内发表并分享留言;对其它网友留言进行关注;对“官方给我的回复”进行评价。机构用户可进行留言办理和回复。
1.4.3 您在“领导留言板”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遵守人民网相关管理制度,遵守本平台的管理条例。为了建立健康的网络交流环境,用户需遵守网络道德,注意网络礼仪,做到文明上网。请依法、据实发布信息,不要填写虚假信息。不得捏造事实、诬陷诽谤他人、泄露他人隐私。
1.4.4 根据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,您在注册、使用账号信息,不得有下列情形:
1.4.4.1.2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1.4.4.1.4 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,以侮辱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的;
1.4.4.1.5 宣扬、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、极端主义活动的;
1.4.4.1.9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1.4.4.1.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;
1.4.4.2 假冒、仿冒、捏造政党、党政军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、标识等;
1.4.4.3 假冒、仿冒、捏造国家(地区)、国际组织的名称、标识等;
1.4.4.4 假冒、仿冒、捏造新闻网站、报刊社、广播电视机构、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、标识等,或者擅自使用“新闻”、“报道”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、标识等;
1.4.4.5 假冒、仿冒、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、机构所在地、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、标识等;
1.4.4.6 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,故意夹带二维码、网址、邮箱、联系方式等,或者使用同音、谐音、相近的文字、数字、符号和字母等;
1.4.4.7 含有名不副实、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;
1.4.5 您应当采取措施,防范和制作、复制、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:
1.4.5.8 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、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;
1.4.6 为避免泄露个人隐私信息,建议您不要在公开展示区填写个人信息,您可将联系方式、身份证件等填写在备注内容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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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.11 您在“领导留言板”中的注册账号仅限于您本人使用,未经“领导留言板”书面同意,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予、借用、出租、转让、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。如果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,为保障账号安全,平台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账号提供服务,并有权永久禁用该账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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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.13 如您认为自己在“领导留言板”的权益受到侵害,有权根据“领导留言板”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。
1.4.16 除非本协议另有其它明示规定,人民网及本平台增加或强化目前本服务的任何新功能,包括所推出的新产品,均受本用户协议之规范。
1.5.2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1.5.5 煽动或参与非法集会、结社、、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;
1.5.7 属于人大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等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的;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已经办结的;已通过信访、纪检监察等途径反映的;
1.5.9 已经在本平台受理或正在办理的,或已经复查复核依法终结备案的;
1.5.13 含有针对(包含但不限于)国家、种族、地域、肤色、性别、年龄、生理特征、性取向、宗教、民族、社会经济状况等的歧视和仇恨言论的;
1.5.14 含有虚假、诈骗、侮辱、胁迫、侵害他人隐私、骚扰、诽谤、中伤、侵害、粗俗、猥亵、嘲讽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内容、不友善行为的;
1.5.15 明显缺乏章法、错别字过多、内容晦涩空泛的;正文无文字描述或文字描述不清晰、不完整的;
1.5.17 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消息(发布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,以及佐证事件的材料);
1.5.18 未经授权,在公开展示区(包含但不限于标题、正文、备注、附件、位置定位)内发布可能泄露或侵犯第三方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内容的;
1.5.19 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,例如(包括但不限于)病毒代码、黑客程序、软件破解注册信息;
1.5.20 抄袭及剽窃他人的作品。转载及引用请注明出处,不得发表原作者禁止转载的文章;
1.5.21 缺乏理性讨论诚意、无理纠缠、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;重复留言,测试留言;过于私人化的聊天、灌水、无意义刷屏的;含有引战行为或过于偏激的主观判断的;含有激进时政、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的;
1.5.22 用户在留言中表示不愿意公开展示,或不愿意让第三方知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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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.24 破坏留言板秩序,侵害本平台及人民网利益的;滥用产品功能的;破坏本平台生态及氛围的;发布与“领导留言板”主旨无关内容的;
1.5.27 在留言(包括但不限于标题、正文、附件等)中加入如下符号组合:ASIIC码、区位码字符、汉字空字符、汉字全角字符、键盘上位字符(由按SHIFT引出的符号)等字符;
1.5.28 同一账号短时间内连续多次留言,并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留言大面积冲击等恶意行为;不同账号短时间内连续多次就同一事项留言,并造成版面被反映同一事项的留言大面积冲击等行为;
1.5.29 留言事项应一事一单,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留言,请勿在一条留言中对不同主体提出诉求。
1.5.30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;申请行政复议的;申请行政诉讼的;申请立案的;申请执行的;
1.5.31 留言内容与用户所选择的板块、话题、类型等不匹配的;留言内容不属于用户所选择的相关板块办理单位职责范围内的;
1.5.32 询问或投诉受理状态、办理进度、办理结果的;询问或投诉其他平台或渠道的受理状态、办理进度、办理结果的;
1.6.1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具有社会影响的真实姓名、字号、艺名、笔名注册;
1.6.2 请勿以国家名称、国家机关、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;
1.6.4 请勿以外国国家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、境外政要姓名、名称注册;
1.6.8 注册笔名只能使用汉字、英文字母、数字及短横线,不可使用如下符号组合:ASIIC码、区位码字符、汉字空字符、汉字全角字符、键盘上位字符(由按SHIFT引出的符号)字符;
1.6.9 对于和其他用户笔名名称相近并可能引起争执的笔名,“领导留言板”将优先支持在先注册笔名的用户,并保留取消后注册用户笔名的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在后注册用户修订笔名等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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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4 您应遵循认证流程完成信息登记,并对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。“领导留言板”依据您填写和提交的帐号资料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您的信息。
4.2.6 您理解并同意,您为认证“领导留言板”法人用户账号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构成您的真实意思表示,否则“领导留言板”有权依照相关管理规范对您的账号和发布内容进行处理。
4.2.7 “领导留言板”有权利视法人用户表现作出如取消认证、停止账号等的管理决定。
4.2.8 法人用户账号的所有权归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所有,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入驻主体。账号使用权禁止赠与、借用、租用、转让或售卖。
“领导留言板”为您搭建与领导沟通的桥梁,不干涉双方沟通结果。“领导留言板”会积极携手各方更好地解决问题,但作为非主管部门,“领导留言板”无法保证您的留言一定能获得公开展示(有关留言能否展示请参阅“2.3留言及评价涉及以下内容将无法获得公开展示”),也不保证您的留言能获得回复,亦不保证您的诉求一定能获得解决。
“领导留言板”的留言处理需要时间,随着留言量的不断增加,我们将尽量在72小时内处理完留言,送达领导案头。如超过72小时未获得展示,可能由于留言内容中有《管理协议》中提到的无法展示的内容。
根据您提供信息的详实程度、事项办理的难易程度,及是否有办理机构进行办理,具体回复时间无法估计,请耐心等待。
您发送的每一封留言,我们都认为是真实有效的,所以便于留言的审核和后续的办理,留言提交后是不能修改的,您需要在提交留言时对所说的内容负责。
1、使用发帖账号(手机号)在相同版块、相同类型、相同领域,再次发布一条留言;
4、再次发布留言后,请邮件通知“领导留言板”客服,为进一步处理,邮件务必包括:
网页版:官网首页右上角笔名点击进入用户中心—我的留言—待处理/已展示/未展示。留言列表中可见留言ID:XXXXXXXX
微信小程序:我的—待处理/已展示/未展示—选中留言—右上角ID:XXXXXXXX
若已发送申请资料至人民网客服邮箱:,平台会依次审核处理,平台需联系办理单位了解情况,请耐心等待。
请关注人民网客服邮箱:办理结果的通知邮件,以人民网客服中心邮件反馈最终办理结果为准。非工作日申请将在工作日依次审核处理。
根据您提供信息的详实程度、事项办理的难易程度,以及是否有办理机构进行办理,具体回复时间无法估计,请耐心等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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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 请选择诉求、咨询发生地的管理领导,跨省留言因为超出管理辖区将无法获得响应而耽误留言办理。
6.1.2 留言提交给精确的管辖地领导,有助缩短留言响应时间。如果无法确定响应地域,可以提交给上一级领导。
6.2.1 城建:城市和乡村基础设施,城市和乡村秩序、住房、物业等相关问题。
6.2.8 旅游:旅行交通、住宿、餐饮、景点、购物、导游、旅行社等相关问题。
6.2.9 就业:雇佣关系、劳动报酬、就业培训、劳动环境、劳动条件等相关问题。
6.3.2 请不要使用过于抽象的标题,如“请领导关注”“书记,求助”。精准的留言标题便于分类整理留言,缩短办理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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